海员申请旅行证申请材料须知

2025-04-04 04:31

一、适用人员

(一)护照或海员证过期或遗失且急于回国海员;

(二)所持海员证虽未过期但需离船回国海员。

上述人员换补发护照请联系使馆电子邮箱:saint-johns@csm.mfa.gov.cn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2张证件照片;

(三)护照或海员证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如有);如护照或海员证损毁,应提交损毁的护照或海员证;

(四)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情况说明(仅适用于护照或海员证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形);

(五)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护照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或邮寄到馆次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如使领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有所延长。